1、离婚的男女双方将矛盾强加在子女身上。2、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3、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恶意拖欠抚养费成为抚养费执行难的主要情形。4、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存在过错导致被执行人拒付抚养费。5、生效裁判文书或离婚协议存在瑕疵影响执行。6、执行人员执行不力的情况导致执行难。
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困难吗?
离婚不需要强制执行,只有离婚后的财产或补偿,若支付方抵赖,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不在强制执行范围之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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