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轮候资格的,申请人需携带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安居卡,结合公布的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到有申请意向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B类便民服务点办理户型确认,在《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户型确认表签字、提交后,视为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的摇号配租。
答: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放弃选房、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的,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本次选房资格自动放弃,可以参与下一批次的项目户型确认。每户申请家庭在选房及签订合同阶段放弃次数超过3次的,该户申请家庭保障资格作废,退出轮候,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
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申请时未达到《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抚条件,但在审核、轮候阶段达到了《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抚条件,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应当及时到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填写《昆明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信息修改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工作人员核验后完成信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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