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一、离婚女方需要给抚养费吗
需要,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给抚养费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二、离婚需要给多少抚养费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为如果不具有抚养权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则需要按照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支付抚养费。
以下是对抚养费比例的具体解释:
(一)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二)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小孩的日常生活所需,可予以适当调低。
(三)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小孩的日常生活所需,可以适当调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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