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如下:
1、免费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2、优先受让的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如下:
1、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2、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
3、完成协作事项;等等。
研究开发人的权利如下:
1、申请专利的权利;
2、要求委托人支付开发经费或报酬,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单位权利。
研究开发人的义务如下:
1、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2、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3、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等等。
借款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五十二条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提供技术资料,提出研究开发要求,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全文7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