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刘某又因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车和饮酒后驾驶,受到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昨日上午10时05分,在西外环路普国路口值勤的交警万柏林二大队二中队民警发现,一辆悬挂我市号牌的白色马自达轿车行至检查点附近后,突然强行调头企图离开。碰巧,马自达车调头时,交警的一辆巡逻车刚好从后方驶来,当场将其截停。车门一打开,交警便闻到一股酒味,再看开车的男子似曾相识,而男子显得异常沮丧。现场呼吸式酒精检测显示,驾车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有69.8毫克酒精,属于饮酒后驾驶,且男子始终无法提供驾照。
按规定,交警连人带车扣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网上信息显示,这名男子已经是第四次因酒驾被查获了,而且其前3次都是醉驾,其中第3次就是万柏林二大队民警查获的。办案民警介绍,男子刘某今年38岁,我市人,自称是前一天的晚上喝的酒。2012年7月,刘某曾因醉酒驾驶在高速公路太谷段发生事故,最终被太谷县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因身体原因监外执行。那次醉驾后,刘某的驾照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2013年12月,刘某又醉酒驾车在水西关附近与其他车辆发生磕碰事故,被交警迎泽二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发现。因属于累犯,且引发事故,迎泽区法院对刘某作出拘役6个月的上限处罚。去年2月份,刘某在提出上诉期间又因醉酒驾驶被万柏林二大队民警查获,万柏林区法院再次对刘某作出拘役6个月的上限处罚,并与迎泽区法院作出的6个月拘役合并执行,让刘某蹲了11个月班房。没想到,今年1月才获释的刘某,竟然又喝了酒开车。
交警介绍,刘某这次有两项违法,一是饮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二是驾照吊销期间驾车,相当于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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