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提代位权诉讼应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也合法。
2、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因此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即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到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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