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未达成一致的法律后果:
1、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磋商过程中,如降低原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格式合同条款的订立规则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条款的订立规则有哪些
1、格式合同条款的订立规则如下:
(1)格式合同应遵循公平原则;
(2)要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对条款予以说明;
(3)格式合同不能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权利,扩大己方利益,免除己方义务;
(4)格式合同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5)格式合同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格式合同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订立有以下形式:
1、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2、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全文7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