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若是生病住院,就要享受非工伤待遇。法律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治病期限在三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领取的救济费,最低按工资的40%支付,也有50%、60%不等的规定,但最高不得高于本人工资。下面整理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发放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到24个月的医疗期,其中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
一、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
二、医疗期待遇
1、病假工资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
(1)连续工龄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
(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2、疾病救济费: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
(1)连续工龄<1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三、劳动能力鉴定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1)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
2、伤残待遇:
(1)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2)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四、经济补偿金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可以了解到当事人有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金。若是不能继续工作的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至四级的,享受退职待遇,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未痊愈被解除合同的可以享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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