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
(一)哪些人可以被收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规定的被收养人是指由于特殊的原因无法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具体包括:
1、丧失父母的孤儿;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哪些人才能收养,收养人的条件有什么限制?
1、年龄: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
2、收养人能否收养成年子女?《民法典》对亲属间收养成年子女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二、收养小孩有什么手续?
(一)办理收养登记,去哪里办理?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要提供哪些证明?
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6、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7、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三、收养需要注意什么?
收养人注意:
1、除了满足收养条件外,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还有收养人无子女。这里的收养人无子女是指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无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养人因无配偶而没有子女的情况。
2、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以及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领养其实也就是收养,这样的行为受到《民法典》的调整,而要是当事人没有严格按照该部法律中的规定来办理领养手续或者进行公证的话,就有可能给自身造成不利的影响,严重的甚至还会损害到自身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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