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依法解除租赁合同,但能不能将承租的押金扣留,依据签订的租赁合同而定。
一、租赁协议书过期了是否影响居住证?
会有一定的影响,例如在这期间需要居住证开具某些证明的话,就会因租赁备案过期而无法办理。房屋租赁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房屋租赁备案。租赁时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承租房屋,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二、房屋租赁合同能否变更?
房东或者房客更改原《房屋租房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更改房屋租赁合同:
1、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2、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三、出租他人之物的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权人,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他人之物出租的,租赁合同仍为有效,不过出租人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如出租人不能将标的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则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如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则承租人应交付租金,而不得以租赁物非为出租人所有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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