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网络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以下几个:
1.网络产品生产经营者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
对于第一类侵权主体――网络产品生产经营者网络侵权的法律问题(包括网络软件的生产经营者、网络计算机的生产经营者及其他网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2.网上信息获取者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
对于第二类侵权主体――网上信息获取者,一般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3.网上信息提供者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
对于第三类侵权主体――网上信息提供者,应依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的原则。在侵犯他人版权的情况下,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在其他侵权情况下则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4.网络服务提供者ISP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
第四类侵权主体――网络服务提供者,据的了解主要指提供网络连接服务者,包括网络基础设施提供者、网络接入服务者、主机服务提供者、电子公告板、邮件新闻组经营者、信息检索工具提供者等。
二、网络侵权行为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网络侵权行为的管辖法院是根据侵权行为地确定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得知,发生网络侵权行为的,管辖法院确定是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管辖,管辖法院确定的管辖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三、民事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民事侵权行为包括:
1.民事侵权行为包括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民事侵权行为包括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民事侵权行为包括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民事侵权行为包括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民事侵权行为包括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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