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补偿金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上海职工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根据上海市房地局《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补助发放标准的通知》,被拆迁居民安置的各项补助费发放标准规定如下:
临时安置补助费
自行过渡:市区每人每月100元;郊县每人每月80元。
周转房过渡:市区每人每月30元;郊县每人每月25元;
临时安置补助费的终止日期,以回迁通知单规定的日期为准。
搬迁奖励费
被拆迁居民按拆迁人要求的搬迁期限全家搬清的,拆迁人应按建设项目性质、地段类型和提前时间,发给被拆迁居民每人一次性搬迁奖励费。奖励范围分批租地块与非批租地块,再根据地段类型确定奖励标准。批租地块一类地段2500元,二类地段2000元,三类地段1600元,四类地段1300元。非批租地块商品房,商业办公楼、金融等一类地段2200元,二类地段1800元,三类地段1300元,四类地段1000元;非批租地块的市政,三废改造,旧区改造等,一类地段1800元,二类地段1500元,三类地段1000元,四类地段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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