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不一定必须是父母。共同借款人从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但如有特殊情况也有例外,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当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时,或借款学生为孤儿的可以由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可以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年龄原则上须满足25~60周岁之间。
一、国家资助贷款对大学生有什么政策
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信守信,遵纪守法;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家庭经济困难。
贷款额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为本专科学生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
贷款年限:15年加剩余在校时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不少于6年。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金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承担。毕业后前五年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需要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二、生源地贷款入学前户籍怎么填写
1、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2、资格审查。如果是首次申请贷款,则需要带着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续贷则不需要再次审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3、签订贷款合同。盖完章之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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