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股票罪通常情况下的判刑,具体包括三点:
1、情况下,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如果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对单位判罚金,并直接责任人员,按规定处罚。
被判欺诈发行股票罪
今年1月,公司收到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起诉书》,公司、公司原董事长王清华、公司原财务处副处长张传胜涉嫌虚增1999年度利润约1.6亿元,骗取了配股资格,于2001年在深交所配售发行股票1149万股,共募集资金约1.59亿元。
日前,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山东巨力编造虚假会计资料虚增利润,并在配股说明书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欺诈发行股票,非法募集资金数额巨大;被告人王清华系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张传胜系被告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其行为均构成欺诈发行股票罪,应予刑罚。鉴于被告单位在案发前对其虚增的大部分利润已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能认罪悔罪,二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均可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决被告单位山东巨力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160万元(限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缴纳);被告人王清华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张传胜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去年1月中旬,山东巨力就因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近阶段,公司利空消息不断。1月17日,公司公告称,因原材料、能源涨价等因素,去年业绩预亏。公司股票将因两年连续亏损而被实施*ST。2月21日,公司又称,去年年底以来,公司流动资金日趋紧张,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制约,产销量大幅度萎缩,春节后,公司暂时处于停产状态。3月21日,公司又表示,大股东没有与任何一方达成任何重组或股权转让方面的意向或协议,目前公司仍然处于停产状态。
不过,山东巨力的走势却完全独立于基本面。昨日,该股再度逆市上扬6.99%。2月以来,累计升幅超过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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