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最久拖多久可以判
刑事案件最久拖到二个月到六个月会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法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三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案件到了检察院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案件到了检察院还可以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对于具备以下法定情形的人,能办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的刑罚是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妇女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有采取取保候审需要的。
由于批捕是在法院开庭审判前,所以犯罪嫌疑人仍属于可以取保候审的对象。
三、刑事案件能撤案吗
刑事案件能撤案的,对于以下案件应当进行撤销: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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