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不能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和议的,必须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法院判决子女的监护权。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孩子,监护权应该由谁来判断?对于监护权,根据相关解释,应参照以下原因进行判决:
1、2岁以下子女,一般与母亲同住。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2、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方同住,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
3、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他们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优先条件。
5、父母双方对8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6、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允许。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当予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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