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劳动仲裁机构加大对各类劳动争议仲裁的调解力度并创新调解机制,去年至今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016件,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据了解,该院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始终坚持有利社会稳定和和谐用工的原则,高度重视群体性案件,联合调处劳动报酬案件,积极做好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力促矛盾化解,依法保障和谐用工。
市劳动仲裁院对于涉及10人以上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坚持领导高度重视,准确定位,启动劳动争议联合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联合调解中心作用,直面问题,全力疏导,快速解决。在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高发期安排领导和业务骨干值班,掌握全市动态,防止案件向重大群体性事件演变,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于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案件,该院整合各方资源,在仲裁、监察信息互通的基础上向多部门信息互通延伸。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据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不断增强双方用工意识,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于涉及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劳资纠纷案件,在平等保护双方利益的同时,对弱势群体进行适当倾斜,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全文45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