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会导致合同免责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以下情况会导致合同免责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民法典》规定免责条款有效的条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其他规定。
二、合同免责条款的种类
合同免责条款基于不同的目的,可以分为限制责任条款和免除责任条款两大种类:
1.限制责任条款,即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限制在某种范围内的条款。例如,在合同中规定,卖方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货款的总额。
2.免除责任条款,如某些商店在其柜台上标明“货物出门,恕不退换”,就属于免除责任条款。
在一般情况下,法律对免责条款的有效条件比对限责条款的有效条件要求更为严格。但是,由于免责条款和限责条款都是为了排除当事人未来的责任,因此,对这两种条款在理论上并没有作严格区别,一般将其统称为“免责条款”。
三、合同免责条款有哪些特点
合同免责条款有的特点如下:
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免责条款是条款制作人事先拟定的;
3.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
4.免责条款必须是明示的条款;
5.免责条款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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