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不可以自动解除的,个人可以去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申请解除。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解除的情形主要有四种:
1、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刑事拘留,直接解除;
2、案件转段的,公安移送检察院取保候审自动解除,检察院重新办理;
3、判决生效,强制措施也解除了;
4、取保候审达到12个月,期限届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会自动解除吗
取保候审一般不会自动解除。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虽然法律对取保候审有些期限限制,但是取保候审到期之后,不会立即自动解除,而是由司法机关出具解除通知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收到通知书后,说明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就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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