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再审受理条件如下: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再审中止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最高院再审立案成功率
再审是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确认错误的,重新审理。若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再审立案的成功率是很高的。再审分为当事人申请的再审以及人民法院自发进行的再审。对于当事人申请的再审,当事人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确有错误的,裁定再审;没有错误的,裁定驳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接到上诉状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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