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但婚姻中一方有出轨、欺骗等行为的,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2、照顾子女和妇女利益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损坏、损失的,另一方不予赔偿。
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实际中,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一方有异议的,可以反悔。不过,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要符合以下情况:
1、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并且,因为对方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受害的一方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不过,对方有隐藏财产的,离婚后被另一方发现的,受害的一方只能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但是,不管是重新分割财产还是再次分割财产,分割的必须是以下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
(2)奖金;
(3)生产、经营的收益;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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