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福利房分割的,法院通常会把福利房判决归单位职工一方。分2种情况。分别是:1、婚前单位分配的福利房,并已经付清全款的,离婚时该房产归一方所有,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婚后购买的,用夫妻共有财产付全款后还房贷的,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时平均分配,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作出补偿。
福利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单位福利房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福利房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或者是婚前取得但双方约定,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则福利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取得,且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则该福利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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