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销与直销的疑问
时间:2023-06-24 20:26:22 41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外人看来其实本质上好像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直销的有是在的商品,而商品确实也有一定的价值。而传销很多就根本看不到商品,只是单纯的传人头。

一、直销说白了有些象给国家纳税的,国家保护的传销。

二、传销不纳税,不受国家保护。

三、直销的上课不违法,传销就不一定了。

四、直销我只知道安利。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认定方法

(一)关于组织、领导传销行为主体的界定

传销组织是一种“金字塔”型的销售模式,因而对犯罪嫌疑人的组织、领导行为的确定较困难。通常意义上,在传销组织中除了最底层的销售人员,其他层级的传销人员都存在组织领导行为,但是刑法的立法本意并不是要打击所有的传销人员,因此正确理解传销组织中的组织、领导行为尤其重要。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所谓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笔者认为,结合司法解释规定,实践中对于组织领导行为可作如下理解:

1、在传销启动时,实施了确定传销形式、采购商品、制定规则、发展下线和组织分工等宣传行为的;在传销实施中,积极参与传销各方面的管理工作,例如讲课、鼓动、威逼利诱,胁迫他人加入等,均属于组织、领导者。

2、“组织”行为应当作限制解释,即指该组织具有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有独立的组织体系,有独立的成本核算。因此,在一个传销组织中,所谓组织者只包括合伙人或公司股东,除此之外的人不应当作为组织者加以处理。

3、领导者是指在组织中实施策划、指挥、布置、协调传销组织行为的人。不仅限定于最初的发起人,在传销组织中起骨干作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当认定为领导者,对领导者身份的认定,应从负责管理的范围、在营销网络中的层级、涉案金额等三个方面进行考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是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区分

1、罪与非罪

应区分拉人头传销与直销活动中的多层次计酬。虽然二者都采用多层次计酬的方式,但是仍有很大的不同:一是从是否缴纳入门费上看,多层次计酬的销售人员在获取从业资格证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而拉人头传销需要缴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道具商品”,否则不能得到入门资格;二是从经营对象看,多层次计酬是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商品定价基本合理,而且还有退货保障。而拉人头传销根本没有销售,或者只是以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的“道具商品”为幌子,且不许退货,主要是以发展“下线”人数为主要目的;三是从人员的收入来源上,多层次计酬主要根据从业人员的销售业绩和奖金,而拉人头传销主要取决于发展的“下线”人数多少和新成员的高额入门费;四是从组织存在和维系的条件看,多层次计酬直销公司的生存与发展取决于产品销售业绩和利润。而拉人头传销组织则直接取决于是否有新会员以一定倍率不断加入。

2、此罪与彼罪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一般违法人员,本着教育、挽救大多数的原则,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的参与人员未达到人数、级别的标准但又侵犯市场秩序,或者违反了许可证制度时,则应根据其在传销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区别对待,作出不同的处理。

二、被打假人投诉到工商怎么处理

被打假人投诉到工商,应该接受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工商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传销洗脑会怎么样

传销起源于美国,是一种经济模式,理念是“传播精英理念,销售优质产品”,简称传销。一般传销有双轨制,5级3阶制,矩阵制,网状等等模式,还有什么几何倍增学,直销倍增学等等理论作为其销售模型,总之就是一种以人拉人吃下线销售提成的销售。用传销公司的术语讲就是把消费者变成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先进的销售模式。进入传销,你听讲后为了发几千万乃至上亿的大财,而借钱投入上万资金,却从不考虑能不能拉到下线,下线能不能交够钱,下线能不能拉到下下线周而复始。一旦拉不到下线又赔掉大量的钱,这种失败是会拖垮自己拖垮家庭的。当你被传销害惨了,你可能会因欠债被打被告,或者被那些被你骗钱的人集中揭发乃至坐牢,甚至会毁了家庭毁了几十年朋友关系,给自己造成终生不可弥补的精神损害,时间损失乃至人生荒废。总之,传销经济邪教,不要为了水中月般的发财梦而冒险,乃至毁掉生活毁掉人生。如果接触到传销,一定要向商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还有当地媒体和中央媒体进行反应!同时通知自己的亲朋好友,让他们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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