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只是一个企业在法律上的概念,不是真正的“人”。企业法人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有一个真实的自然人作为代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是自然人,不是另一个企业法人。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企业需要拥有一个虚拟的实体,以承担债权债务责任等,因此,企业法人只是一个企业在法律上的概念,而不是一个真正的“人”。
企业法人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有一个真实的自然人作为代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股东,是指一个公司的出资人,是自然人,而不是另一个企业法人。
【核心内容】企业法人代表与自然人股东的区别
企业法人代表与自然人股东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地位不同:企业法人代表在企业法人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自然人股东则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
2. 出资方式不同:企业法人代表通过出资证明文件证明出资,而自然人股东则通过出资证明文件证明出资额。
3. 责任承担不同:企业法人代表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自然人股东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 参与决策不同:企业法人代表有权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而自然人股东则无权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
5. 法律后果不同:企业法人代表的行为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而自然人股东的行为后果由自然人承担。
6. 成立程序不同:企业法人代表无需经过设立程序,而自然人股东则需要经过设立程序。
综上所述,企业法人代表与自然人股东在法律地位、出资方式、责任承担、参与决策、法律后果以及成立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企业法人代表与自然人股东在法律地位、出资方式、责任承担、参与决策、法律后果以及成立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因此,企业在进行法律活动时,应当明确区分企业法人代表与自然人股东的法律地位,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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