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鉴定项目有哪些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光片、C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一)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道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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