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呢?
离婚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离婚纠纷管辖法院确定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离婚纠纷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纠纷的诉讼程序是:
1.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立案;
2.原告预交起诉费用、被告提交答辩状;
3.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进行宣判。
离婚纠纷诉讼一般是在夫妻无法达成对离婚事项的一致意见时选用的离婚方式。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离婚需要的证据如下:
1.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
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双方财产证据材料,如房产证等;
5.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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