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合法处理家庭暴力问题的方法
面对家庭暴力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受害人有权利提出请求,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和调解。
2.对于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其中对于情节恶劣的施暴者,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其给予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3.实施家庭暴力,致被害人轻伤以上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提起公诉,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4.经常、持续实施家庭暴力,给受害人身体和正常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二、家庭暴力威胁生命安全时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遭受家庭暴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三、家庭暴力分为几种类型
家庭暴力按其危害程度可分为一般暴力和重大暴力,按其形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身体暴力。
身体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它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2.语言暴力。
是指以语言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使用伤害自尊的语言等,给对方造成精神上的压力及痛苦。
3.性暴力。
是指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暴力行为。
4.冷暴力。
冷暴力是目前出现的一种新的家庭暴力形态,在有些家庭,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等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的比较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低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家庭工作,这些都是冷暴力中较常见的做法,也是现代家庭中一个易被人忽视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 人身安全保护令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n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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