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权力义务的内容:
1、对外代表公司签订合同、行使公司职权等权利;
2、按照规章履行义务,参与民事诉讼,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等义务。
一、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关系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和法人的关系:法人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一个人。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依法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住所、财产或者资金。最常见的公司是法人,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自然人。例如,企业的董事长或厂长。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和领导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企业,无需法人授权,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二、公司法人和监事的区别是什么
法人和监事的区别:
1、公司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负责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并承担企业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企业法人是公司的股东,但是,只要公司股东会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以外的人也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
2、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公司就是一个法人。法定代表人是一个职务。公司法规定,执行董事、董事长、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但不得兼任法人。
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
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三、分公司法人和负责人怎么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负责人是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的登记注册事项之一。负责人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一般由经营单位或分公司所从属的上级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公司或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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