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报案能否在当地警察局受理
在异地报警,警察会受理的。只要是被害人报警的,不管是向哪里的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都应该受理,并进行登记备案;如果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可以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也可以要求被害人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进行报警。如果是涉嫌刑事犯罪的,根据规定,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所以,虽然犯罪行为没有在本地实施,但被害人在本地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被害人的本地(即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警,本地的公安机关必须受理并依法进行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二、报案人一定要在现场吗
报案人不一定要在现场。报警立案不是一定要本人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报案人可以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一般情况下,如果报案人因为特殊情况不能到辖区派出所现场报警的,也可以通过他人或者打电话报警,但是进入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后,后续仍然需要本人去派出所进行报案笔录。但是知情人举报的情形除外。
三、报警会通知家人吗
报警后被拘留会通知家人。如果是未成年人,警方也会通知家属的。适用传唤的,派出所会制作传唤家属通知书通知家属,行政拘留的,会制作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通知家属,刑事拘留及延长刑事拘留的,会制作刑事拘留家属通知书通知家属,逮捕的,制作逮捕通知书通知家属。
可以报警的情形是:
1.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的情节、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犯罪案件的起诉标准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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