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农村建设补贴。有些地方实行新农村建设,国家会按规划给住户给予补贴,有农村道路补贴:每公里补贴路面硬化补贴5万元,通往农户的公里每米补贴10元。房屋补贴:房屋新建每间奖励200元,外面墙贴磁砖每平方米奖励3元;外面墙刷涂料每平方米奖励2元;院里硬化每平方米奖励8元;新建栏杆每米奖励4元;修建花台每平方米奖励4元。一件四改补贴:改水井一口奖励100元,改厕所每户奖励100元,改圈每户奖励100元,改厨灶每户奖励100元,其他补偿:主要是水利设施,配置办公室等补偿,如修建堰塘每亩奖励2000元,3亩以上奖励6000元等等,这些是主要补偿,其他补偿具体看当地政府。2.迁村腾地补贴。这方面有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3.危房改造补贴。农村农民危房进行改造时,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5)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6)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7)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8)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4.困难户补贴。困难户国家实行这样的建房补贴,东部地区每人补助6500元,中部每人补助7500元,西部每人补助9000元,同时人均在补助1200元。
农村盖房的手续
1、个人申请
符合建房条件者,不得占用农用地。利用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土地和就地翻建者,以书面形式向村委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研究通过
村委在研究村民建房申请时,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和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共同参加,管区派员列席研究的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建房的村民资格进行审查,即审查是否符合申请建房的条件。与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张榜公布七日无异议后,管区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再加盖村委公章,分别报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与国土资源所申请批准。
3、公示
审查完毕后,村委将研究通过的建房户的名单、位置、面积等情况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4、现场勘察和初审
公示七日无异议后,村两委成员、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财政所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填写《农村村民建房、宅基地使用申请书》。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根据村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现场初审,并提出用地和规划建设的要求。
5、镇政府审查
由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各成员单位会签后由镇长签字,批准后,到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填写《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由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上报市城乡建设局批准;批准后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申请审批表》、户口薄、身份证有关证件到镇国土资源所填写《宅基地批准证书》,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上报平度市人民政府批准。
6、定点放线
审批完毕后,建房户提供出四邻同意建房的证明材料,由管区、村两委主要成员会同国土资源所、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到现场定点放线,并填写现场定点放线记录,由管区、支部书记、服务中心放线人员签字。
7、申报登记
房屋建成经镇镇村建设服务中心会同国土资源所验收合格后,到国土资源所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持土地使用证到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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