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下面情形,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反悔:
1、夫妻两人签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在没有登记离婚之前,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对离婚协议中的内容进行反悔,因为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是在离婚登记之后,在那之前任何一方都没有履行协议内容的义务。两人可以重新签订一份新的离婚协议书。
2、夫妻两人签了离婚协议,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因为并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的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可以反悔,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3、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分割部分,在登记离婚后一年内可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但是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不能变更或撤销原来的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对财产分割以外的部分想反悔的,不能直接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如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一、夫妻房产分割协议反该如何处理
夫妻房产分割协议反悔的,需要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必履行协议上的内容。
2、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但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3、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返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对曾经达成一致意见的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情形
(一)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男女双方自愿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或双方就处处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仅仅是对协议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会进行实质审查,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缺乏保障,有必要给与司法救济途径。
(二)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也可以提起诉讼男女双方在登记离婚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曾经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因此办理了离婚登记,发给了离婚证。如果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三)可以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根据具体情形可以变更、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发现欺诈、胁迫的情形不是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唯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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