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潍坊市保险律师收费标准如何计算
然而,如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了1万元,我们会按照以下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收费。具体而言,争议标的额计费比例如下所述: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5%至6%收取;在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4%至5%收取;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3%至4%收取;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2%至3%收取;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1%至2%收取;而对于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则按0.5%至1%收取。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我们将收取的费用为每件1500元至12000元不等;而如果涉及财产关系,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少于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我们将收取的费用为: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件2500元至20000元不等;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件2000元至15000元不等。而如果涉及财产关系,则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和查档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二、潍坊市工伤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多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之规定,当在职员工遭受工伤,必须住进医院接受治疗时,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负责承担起大部分住院伙食费用补助责任,具体的补助标准是按照该公司在本单位正常出差期间的伙食补贴标准的百分之七十进行发放;如果该劳动者因医药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劳动保障局批准而需要离开本地去外地就医,那么他们在就医过程中所需的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将被用人单位参照公司正式员工在单位实际出差的同等标准给予全额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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