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已解除夫妻关系,所以办理车辆过户就相当于普通个人之间车辆交易车辆过户是一样的。但是严格意义上讲也是稍有区别,因为离婚夫妻往往牵扯到财产归属问题。
这样的情况是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根据财产分割的。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或执行书直接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财产转移。
第二,如果双方配合可以直接到第三方代办过户机构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两种办理方式花费的时间和费用都是不一样的,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由法院出具判决书和协助执行书的,直接带着以上手续和双方的身份证离婚证。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进行办理。
夫妻离婚后车辆过户不换车牌号行吗
一、夫妻离婚后车辆过户不换车牌号行吗
1、夫妻离婚后车辆过户不换车牌号是可以的。车辆信息变更后,只会重新制作车辆行驶证并在车辆登记证中变更一栏进行备注,同时车牌号仍沿用原车牌。车辆和牌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夫妻之间的变更车辆所有人并不属于车辆过户,而只是简单的车辆变更信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后债务强制执行吗
夫妻离婚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具体分析如下: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若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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