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山市高温补贴标准
中山高温补贴每人每月150元
中山市根据广东省高温津贴规定执行,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对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情形也作出明确,每人每天6.9元。高温津贴每年6月至10月发放。
从事露天工作及室内工作场合的温度不能降至33℃以下的劳动者,每人每月可获得150元补贴。如需按天折算的,则每人每天6.9元。用人单位还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抵扣高温津贴。
二、领取高温补贴的职业
高温下工作才有高温补贴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下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从事高温作业者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或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三、高温补贴不发放怎么办
高温补贴起纠纷可投诉或举报
实际工作中,不少劳动者因不能明确自己的工种是否是高温作业而失去补贴,比如外勤人员或销售人员。
对高温补贴发放有争议性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举证对证。比如说,夏天的某个月份,前半个月都在下雨,温度甚至没有超过30℃,用人单位可以按照6.9元每天的标准发放高温补贴。如果其他作业场所有争议的,人社局建议由用人单位派代表、劳动者派代表,对作业场所分时段做测算,早上、中午和下午的温度进行测算,再依据气象局的记录判断。
如果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如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将处2000元-1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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