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危险犯和实害犯的定义及其关系。危险犯是指实施危害行为,导致法律规定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实害犯则是指行为已对受保护的法益造成了实际危害的犯罪。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于,实害犯是危险犯的必然结果。
危险犯和实害犯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导致法律规定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而实害犯则是指行为已对受保护的法益造成了实际危害的犯罪。这两种犯罪形式在法律适用中有着明确的界限,但它们之间是密不可分的。
危 险 犯 与 实 害 犯 的 划 分 依 据
危险犯与实害犯的划分依据是犯罪构成要件的不同。危险犯是指以法定的危害行为为标志,只要实施该行为,就足以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该行为本身即足以构成犯罪的形态。实害犯是指以法定的危害结果为标志,只有实施该行为并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该行为才足以构成犯罪。
例如,放火罪既遂与未遂的划分就属于危险犯与实害犯的划分。放火罪是危险犯,只要实施放火行为,足以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就构成放火罪。而放火罪未遂则是实害犯,只有实施放火行为并造成法定的危害结果,该行为才足以构成犯罪。
这种划分对于判断犯罪构成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构成要件的不同,我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确保公正司法。
总结:本文通过对比危险犯和实害犯的定义,强调了划分犯罪构成要件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通过举例放火罪既遂与未遂的划分,展示了危险犯与实害犯的划分对判断犯罪构成的指导作用。最终目的是确保公正司法。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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