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提交五种材料,包括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申请书、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股票复印件、质权合同、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三)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自然人的需本人签名,属法人的需加盖法人印章)(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质登记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质登记的流程如下:
1. 出质人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将股东名下的股权出质登记。
2. 股东应向公司出具出质登记申请书,并提供股东资格证明文件、股权证明文件和出质协议。
3. 公司登记机关审核股东资格证明文件、股权证明文件和出质协议,无误后予以登记。
4. 登记完成后,公司应向股东出质登记证明,并抄报相关部门。
根据以上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质登记的流程相对较为简单,出质人只需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即可。同时,公司也应积极协助股东完成出质登记手续,确保股权出质的顺利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质登记流程相对简单,只需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即可。同时,公司也应积极协助股东完成出质登记手续,确保股权出质的顺利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三)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