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跨境服务贸易实行管理制度如下:
1、依法有效监管基础上,建立自由进出、安全便利的货物贸易管理制度,优化服务贸易管理措施,实现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2、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跨境服务贸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施相配套的资金支付和转移制度。
3、各类市场主体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依法自由开展货物贸易以及相关活动,海关实施低干预、高效能的监管。
4、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
5、健全生态环境评价和监测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6、建立与其他地区的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境外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之间、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内地之间人员、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均需从口岸进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二条
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是财政部、税务总局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就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印发的通知。2020年6月23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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