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借条没收到钱,在法律上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以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为生效要件。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如果父母出资购房时打了欠条是怎么认定的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打欠条,则会被认定为子女夫妻二人对出资父母负有共同债务。继而,该出资难以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也就是说借条本身会将出资定性为借款,则父母与子女之间便不存在赠与的法律关系,而是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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