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般不可以提前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拒绝接受,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提前履行合同给对方当事人增加的费用,由提前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负担。
一、单方解除合同有哪些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对履行合同的影响可能有大有小。有时只是暂影响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可以通过延期履行实现合同目的,但不能滥用单方解除权。因不可抗力事由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说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法律事实已经发生。
2、在覆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者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3、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对于债务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债权人首先应当规定一个合理期限,书面催告债务人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覆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其它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如: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回收或者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等。
二、提前还贷会收取违约金吗
提前还贷一般而言是会有违约金的,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款时间,提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并且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三、什么是定期履行债务
履行相关的债务就是按照合同约定到期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例如归还借款等等相关的义务工作。债务人应当进行全面的履行合同的义务。对于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进行严厉的拒绝,因为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话,往往会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不能达到真正的实现。部分履行义务是在履行期限内进行的履行,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之前履行的行为则属于提前履行义务,如果是在履行期限之后履行的行为则为迟延履行义务,其实是违反相关的债权债务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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