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确认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公众广泛认识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的组织设置、职能和程序,或者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主动向各级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本法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立法。它广泛赋予我国公民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知情权,明确了公民行使知情权的途径和救济措施。无疑,它将成为公民维权的利器。在不规范的房屋拆迁行政程序中,被拆迁人通过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可以尽可能避免黑箱操作现象,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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