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就对方不给抚养费的问题写好起诉状后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索要抚养费的诉讼。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若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
一、不让探视不给抚养费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
不让探视子女就不给抚养费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具体如下:
1、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2、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帮助子女,但在审判实践中,部分夫妻因各种原因积怨较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会以不让探望子女为威胁,迫使对方满足自己的要求;
3、即使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阻挠对方探视子女,也不能成为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合法辩护理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另行起诉,要求依法探望子女。拒绝执行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二、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同居,该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三、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有什么样的后果
放弃抚养权的一方可能的后果是,一方面可能不直接抚养子女,但另一方面仍然应当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因此,放弃抚养权并不意味着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消除,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该法条的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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