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想离婚男方坚持离婚的,在没有到起诉离婚地步的,双方还可以商量解决矛盾问题。在诉讼离婚阶段的,女方需要证明夫妻双方感情还没有破裂。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男方提出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女方不能反驳对方证据的,证据被采纳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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