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不属于不可抗力,而是人为疏忽或故意造成的。不可抗力指的是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台风、地震、冰雹等自然灾害、征用征收等政府行为。不可抗力是免责条款,是合同签订后,发生一系列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按期履行,发生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可以延期履行合同。
一、公司原因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公司原因不属于不可抗力。
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
、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08年发生在我国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就属于这种类型。
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这些事件虽然是人为的,但对局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这些事件则是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与克服的,因此属于不可抗力。
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
二、合同违约后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吗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含:一是该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以后;二是该事件非因任何一方之过失引起。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一)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二)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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