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诉讼时,必须满足诸多必备条件:首先是原告需与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
其次,需要明确的被告身份及具体的诉讼事项及其事实依据与法律理由;
此外,该案件亦须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并在其管辖权内。
若不幸遗失了欠条,而债务已得到妥善解决,原告或许无法再以欠条为据进行举证。
然而,这并不代表原告就失去了起诉的权利。
原告仍可通过提供其他相关证据,例如还款凭证或见证人证言等,来证实债务已经清偿。
因此,即便欠条不慎遗失,只要原告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债务已经偿还完毕,那么他依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全文36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