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法院调解离婚的具体程序和注意事项
我国法院调解离婚的具体程序:
1.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宣读调解规则,对夫妻双方进行教育疏导,积极促进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后,由审判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调解结果包括调解和好、调解离婚、调解失败等。
离婚调解应要注意如下问题:
1.离婚诉讼必须调解前置;
2.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的调解书具有与裁判文书同等的强制执行力;
3.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出具调解书;
4.调解无效的,应当及时进行审理;
5.其他要注意的问题。
二、离婚调解书生效需要多久的时间
离婚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同时签收的,自最后一方签收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经调解或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按指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按手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离婚案法院调解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庭
离婚案法院调解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但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也就是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与其他民事案件不同,离婚案件的诉讼主体为夫妻双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调解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n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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