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交社保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综上所述,工伤后补交工伤保险,能享受工伤待遇。
二、社保的办理流程
1、首先保证公司是合法经营企业;
2、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领取公司编号;
3、新员工入社,与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4、根据员工身份的不同(本地城镇、本地农村、外来城镇、外来农村等)准备好签合同所需要的资料,如就业证、失业证、就业指导手册等,有些此资料有些城市不需要,具体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5、带好以上资料及备案花名册、招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等先到劳动部门备案;
6、社保备案;
此上两程序有些城市是可以直接登录劳动局网站,企业自行办理登记的;
7、一般从次月开始,缴纳前一月份和扣费当月的保险;
8、缴费成功后的下一自然月,到社保处办理社保卡,保险办理完成。
三、办理社保的时间限制
公司为了职工购买社保也是有时间限制,公司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给新入职的员工办理社保,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有的公司在试用期内不给员工购买社保是不合规的,公司只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办理社保。具体的时间就是公司要在用工开始之日起30个工作内给员工购买社保。如果公司在30日后还没有个给员工购买社保的,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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