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有: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一、企业法人变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法人变更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7、公司章程修正案;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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