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你要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回,派出所同意落户后才会给你开具《准迁证》,一式两联。2、然后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拿上单位的户口页底册)开具《户口迁移证》。3、最后持《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一联)返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从外省迁户口迁到本地需要什么手续
从外省迁户口迁到本地需要的手续:
1、由监护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外地户口迁入本地户口的条件如下:
1、需要迁出方,在本地开具户籍证明信,由当地的户籍所出具,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要在当地开启农村户口证明,如果不开具的话就默认为城市居民;
2、要带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迁出方开具迁出证明信;
3、将迁出方的证明信,交予迁入方的户籍管理所,然后等待拿到准迁证;
4、带上这张准迁证和你们两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你要迁入的地方派出所领迁移证;
5、带上准迁证、迁移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到你自己户籍所属派出所上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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