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检依据:根据《陕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代码证书字颁发之日起4年内有效,持证者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持代码证书到代码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持证者应按照代码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年度检验。逾期不进行年检的各类单位,将依据《陕西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2、年检对象:凡代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各类单位。
3、年检时间:按发证日期计、满年度之前30日内进行年检。(见证书章)
4、年检内容:凡代码申报表尚采集的数据,均为代码证年检内容。
5、年检所需材料:
(1)企业:持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证照;政府机关:持各级政府或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三定方案”和法人(负责人)的任命文件;事业单位:持各级政府或编制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成立批文及法人(负责人)任命文件;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持民政部核发的社团登记证或民办非法人证书;工会:县和县级以上总工会核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工会法人代表证书;基层工会:持市、区(县)工会核发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工会法人代表证书;
(2)单位公章(公章不便携带的可先领表后加盖);
(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
(4)经办人身份证;
(5)申领的代码证(正本及所有副本含IC卡);
(6)银行开户许可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7)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材料)和代码证书的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提供副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复印件均为A4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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