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官员之间的互相掩护
时间:2023-07-06 15:14:18 11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官官相护举报方式是向当地纪委或监察委进行举报。相关法律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怎么举报补课机构

一、怎么举报补课机构

1、校外培训机构是县域管理,所以可以向当地教育局举报。举报的内容要明确,比如无证办学、虚假宣传、办学条件不达标、收费未公示、教师无教师资格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之类,基本这些属于教育部门监管的内容。投诉点应当明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是指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安置、救助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托管、临时看护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监护、救助、看护、医疗等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二)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三)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二、教师违法补课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1、未经学校备案公示,在校内、校外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的;

2、未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校内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学科类补习、培训活动的;

3、教师之间相互介绍补课生源;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种辅导、补习;为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托管服务机构等作广告宣传、培训讲座、介绍生源、参与管理的;教师发动家长推荐补课生源的;

4、擅自在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其他个人、组织或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兼职、兼课或参与管理的;

5、未经学校批准和备案,在学生放学后擅自为无亲属关系学生提供带教服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第三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于报案或者举报,应当接受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全文9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新时间:2024-01-11 14:15:12
查看职务犯罪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职务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报告官员之间的互相掩护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报告官员之间的互相掩护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